巨商成功案例 | 撤三成功扫清障碍!“职XXX”商标复审逆袭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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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45:56
来源:巨商
作者:巨商
当你的商标因“近似”被驳回,而引证商标又像个“沉睡的巨人”挡在路前,该怎么办?放弃还是硬刚?上海XXXX选择了第三条路:委托巨商之星,通过“撤三+复审”的组合拳,将障碍商标依法移除,最终让核心品牌“职XXX”成功获准注册!
上海XXXX(以下简称“申请人”)委托巨商之星提交了“职XXX”商标(申请号:80XXXX)的注册申请,计划将其作为核心品牌使用。然而,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发现一件申请在先的“职X”商标(引证商标),因文字构成高度近似,驳回了“职XXX”的申请。
收到驳回通知,意味着品牌化道路遇到了第一道难关。但申请人没有气馁,而是选择与巨商之星共同应对,启动驳回复审程序。
接手案件后,巨商之星的专业团队没有停留在简单的复审抗辩上,而是对引证商标进行了深度“体检”。通过专业的商标监测和数据分析,我们敏锐地发现:这件挡路的“职X”商标,虽然注册时间较早,但其权利人可能早已将其束之高阁,连续多年未在商业活动中真实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巨商之星迅速为申请人制定了“釜底抽薪”的作战方案:
启动“撤三”程序: 针对引证商标“职X”,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要求其权利人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
同步提交复审并请求暂缓: 在撤三申请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并详细说明情况,请求暂缓审理,等待撤三结果。
法律的天平最终倾向了诚信的使用者。经过法定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作出决定:引证商标“职X”因连续三年不使用,依法予以撤销,该决定已产生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曾经横亘在“职XXX”注册之路上的最大障碍,被依法彻底清除了。
基于这一根本性的变化,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审理了本案。由于唯一的引证商标已失效,申请商标“职XXX”与在先权利再无冲突。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复审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职XXX”指定使用在第42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从“予以驳回”到“初步审定”,巨商之星用专业为客户实现了绝地翻盘。
这个干净利落的成功案例,再次彰显了巨商在商标疑难案件处理中的核心价值:
1.敏锐的“排雷”能力: 面对驳回,我们不只看表面的近似度,更深入挖掘引证商标的法律状态,准确找到了“连续三年未使用”这个致命弱点,为后续行动找到了最佳突破口。
2.娴熟的程序运用: 精准把握“撤三”与“复审”的同步推进节奏。既确保了在复审程序中能向审查员呈现最新的权利状态,又避免了因单一程序拖延而错失良机。
3.以结果为导向的责任心: 我们深知“职XXX”这个品牌对申请人的重要性。正是这份理解,驱动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法律手段,用最小的成本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
商标驳回通知,有时只是一场法律博弈的开始。当您的商标因他人在先权利受阻时,不妨像“职XXX”的申请人一样,先别急着放弃或改名。选择巨商,让我们用专业的“撤三”利剑,为您斩断障碍,扫清品牌前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