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商成功案例 | 多重障碍逐一击破!“茶XXX”商标复审成功获初步审定

阅读:10687 2026-04-15 17:35:00 来源:巨商 作者:巨商

当您的商标因多个“近似”障碍被驳回,而其中既有他人的在先商标,又有自己名下的“自绊脚石”,该怎么办?今天分享的“茶XXX”驳回复审案,就是一个教科书式的案例——巨商之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撤三清除外部障碍与转让解决内部冲突的双重策略,成功帮助申请人扫清所有障碍,让商标最终获得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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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茶XXX”遭遇四件引证商标围堵

申请人崔X女士委托巨商之星提交了“茶XXX”商标(申请号:80XXXX)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2类相关商品上。然而,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引证了多达四件在先商标,驳回了申请:

1.引证商标一、二、三:“茶XXX”、“茶XXX”等,构成近似障碍;

2.引证商标四:“御XXX”商标,与申请商标更为接近。

面对四重障碍,普通代理机构可能会建议放弃或大幅修改名称。但申请人深知“茶XXX”这个品牌名称的商业价值,决定委托巨商之星启动驳回复审程序。

二、巨商策略:分类施策,逐个击破

巨商团队接手后,并没有盲目提交复审理由,而是对四件引证商标的法律状态进行了深度“体检”,并制定了差异化的应对方案:

1.针对引证商标一、二、三(外部障碍):启动“撤三”程序

经过专业监测和分析,巨商团队发现这三件引证商标的权利人可能早已不再使用这些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

巨商迅速指导客户对这三件引证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经过法定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决定:引证商标一、二、三被正式撤销,该决定已生效。这意味着,横亘在“茶XXX”注册路上的三座大山被彻底清除。

2.针对引证商标四(内部冲突):办理商标转让

在清理外部障碍的同时,巨商团队还发现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引证商标四“御XXX”的地址与申请人崔X女士的地址相同。经进一步核查,该商标的实际权利人正是申请人本人或其关联方——换言之,这是申请人自己名下的“自家人打自家人”。

针对这一情况,巨商没有选择复杂的撤三或无效宣告程序,而是采取了最简洁高效的方案:指导申请人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将引证商标四转让至与申请商标相同的主体名下。转让完成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的主体名义及地址完全一致,二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便自然消除。

三、最终结果:全部障碍清除,商标初步审定

基于上述两个关键动作的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复审中查明:

1.引证商标一、二、三已被撤销,不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

2.引证商标四经核准变更后,其所有人及地址与申请人名义及地址相同,双方不存在权利冲突。

据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4月1日作出复审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茶XXX”指定使用在第32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从“全部驳回”到“全部通过”,巨商用专业为客户实现了完美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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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巨商价值:复合型策略解决复合型难题

本案的成功,绝非单一的“撤三”或“转让”所能达成,而是巨商团队复合型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

1.精准的障碍诊断能力:面对四件引证商标,巨商没有“一刀切”地处理,而是逐一分析其法律状态,准确区分了“外部障碍”(他人权利)和“内部冲突”(自身权利),为后续差异化策略奠定了基础。

2.娴熟的程序组合运用:“撤三”清除了三件已不使用的僵尸商标;“转让”解决了自家商标的冲突问题。两种程序并行推进,环环相扣,最终在复审阶段实现了障碍的全面清除。

3.对客户品牌价值的深刻理解:巨商深知“茶XXX”对申请人的重要性。正是这种理解,驱动我们不惜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通过法律手段而非“改名换姓”的方式,为客户保住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品牌名称。

商标驳回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如何有效应对。当您的商标遭遇多重障碍时,请记住:每一种障碍都有对应的法律工具可以解决。专业的代理机构,不仅要懂法律,更要懂策略;不仅要会“打仗”,更要会“排雷”。

如果您也收到了驳回通知,请不要轻言放弃——立即联系巨商,让我们为您量身定制最精准的复审方案,助您拿下心仪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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